Loading...
icon_phone 電話 02-26215656 #2333 傳真 02-26209906

修業規定一覽表

畢業學分

110-112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

(一)本系修業年限四年。畢業學分為128學分。

(二)本系系必修58學分,系選修最低修20學分,其餘為校定(26學分)及自由選修學分(24學分)。

109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

(一)本系修業年限四年。109學年度起之入學新生畢業學分為128學分。

(二)本系系必修62學分,系選修最低修20學分,其餘為校定(26學分)及自由選修學分(20學分)。

107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

(一) 本系修業年限四年,畢業學分128學分

(二)系必修66學分,系選修最低修20學分,其餘校定(26學分)及自由選修學分(16學分)。

106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
(一) 本系修業年限四年,畢業學分140學分

(二)系必修74學分,系選修最低修21學分,其餘校定(26學分)及自由選修學分(19學分)。

97~105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

(一) 本系修業年限四年,畢業學分140學分
(二)系必修74學分,系選修最低修21學分,其餘校定(31學分)及自由選修學分(14學分)。


英文檢定畢業門檻

106學年度入學新生起

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多益(TOEIC)550分以上者

97~105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

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多益(TOEIC)450分以上者


德語檢定畢業門檻

經96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通過,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及修習德文系為雙主修學生者,需通過德語能力畢業標準 (Zertifikat Deutsch B1)。
規則如附件: 淡江大學外國語文學院德國語文學系學生德語能力 畢業標準檢定規則

德語檢定獎勵
經97學年度第一學期系務會議通過,凡通過 Zertifikat Deutsch德文檢定考B2級以上者,可憑其證書至系辦領取獎學金1,000元整。

擋修規定

自88學年度入學新生起,大一下學期修讀「初級德文讀本」不及格者,不能直接修讀大二之「中級德文讀本」課程;「初級德文文法」 不及格者,不能直接 修讀大二之「中級德文文法」課程,必待重修及格後,始得修之,四年級學生不在此限,得併修大一、大二課程文法讀本課程

文法讀本會考規定

106-111學年度
大一上下學期之「初級德文文法」 與「初級德文讀本」列為「深化課程」。評量方式除增加上下學期各一次「會考」外,期中考與期末考皆採教師共同命 題。三項評量所占學期成績各為:會考(5%)、期中考(30%)、期末考(30%)。
112學年度取消會考


助教實習課規定

「德語語練(一)」與「德語語練(二)」其語練之學期成績:正課佔85%,助教實習課佔15%。

出缺席請假注意事項,依照學務處公告之辦法理

修業規定 - 總覽列表

法規名稱 適用身份 最後修訂日期
修業規定 大學部 2017-08-18 08:00:00
修課考核辦法 大學部 2017-08-24 08:00:00